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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以套内面积算房价 开发商建面算房价违约
http://cq.QQ.com  2007年04月16日10:23   重庆晚报  评论()

铜梁县白龙大道益星花园2栋1单元1-4钟世科:我于2005年在铜梁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是以套内面积来计算房价。可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开发商却要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还要我补差价,不然他们就不开发票、不给房产证、不能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房屋贷款等等。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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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律师沈仁刚:如您所述属实,则开发商要求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价属于无理要求。既然合同约定的是套内面积计价,则开发商没有权利要求按建筑面积计价。不开发票的行为是违反税法规定的,以不给房产证及不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要挟更是一种霸道行为。建议您可先向政府信访部门反映开发商的不法行为,如得不到解决则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交付房产证并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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