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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纠纷中涉及建筑面积的不少,而在建筑面积的争议中,公摊面积又是最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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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房者来说,除了套内建筑面积略有感知外,对分摊到业主头上的公用建筑面积到底有多大、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应该是多少等问题根本不得而知。
在前不久新浪网举办的一次民意调查中,57.09% 的人认为应由业主委托的测绘单位来认定,41.73% 的人认为应由房产局测绘队来认定,仅有1.18% 的人认为可以由开发商委托的测绘单位来认定。由此人们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公摊面积到底谁说了算?
前不久,一度被称为明星楼盘的北京某楼盘被业主发现:开发商通过篡改工程图纸和瞒报规划,共向业主非法分摊了5000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从中牟取几千万元不义之财。面对这一让人难以相信的“黑洞”,50多名业主联名向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名举报。
业主们指出,开发商至少将500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列入了销售建筑面积,并分摊给每位业主后,还出租出去进行“二次挣钱”。而根据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京房地权字煟保梗梗福牭冢保玻福岛盼募的规定,作为仓库的储藏室和机动车车库所占用的建筑面积不应该计入销售建筑面积分摊给每位业主。开发商在将这部分面积以分摊的方式销售给业主的同时,还把这部分面积进行单独出租或出售。也就是说,同一块地方,既分摊又出租,赚了两次钱。这种行为属典型的欺诈行为。
专家指出,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公共建筑的内容,将原本没有或不该列入的建筑列为公摊范围;二是在不增加公共建筑数量的前提下,将测量面积人为加大;第三是调高公摊系数,在不改变实测公摊面积的前提下,增加每户的公摊面积。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房地产纠纷,启动了“倡导企业自律、引入监督机制、确保面积准确、明明白白购房”活动,以防止房产纠纷,其方式是指定权威测绘机构定期介入商品房面积测量工作,并在网上及时公布“公用公摊面积明细表”等情况,以切实维护购房消费者的知情权。
专家指出,要彻底解决这方面的纠纷,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各审批环节的公示制度,要完善行政管理机关的投诉反馈机制,不再让许多购房者的投诉石沉大海,也不让一些行政机关的投诉制度形同虚设。
第二,在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应积极将业主们应分摊的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明示,以备业主们查验和监督。
第三,关键是业主们要有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的意识,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以便最终确定应有的公摊面积。
[责任编辑:michael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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